查看汇总:2014年司法测验《民法》冲刺温习汇总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意思表示是行为才能适格者将意欲实现特定私法后果意思予以表白的行为。
二、意思表示的类型
(一)昭示意思表示跟默示意思表示
(二)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三、意思表示的要件
(一)客观要件--表示行为
(二)主观要件--心坎意思
按私法自治的请求,作为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应当是内情意思和外部表示相一致、相同一。然而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在事实生涯中不一而足,因而便产生一项特别的基础问题:表意人应该具备何种主观要件,便可以将外部表示所浮现出的意思归于表意人之"内心"意思进而赋予其法律效率。为懂得决这一问题,民法实践上将表意人之主观意思细分为三个要件:
1、行为意思,即表意人自发的从事某项行为。若行为人的表示不是其自觉被迫地实施的而是在损失了知觉或者完整被他人所把持的情形即欠缺该种意思,例如被人麻醉后按指印或者被人强迫着按指印,均应欠缺行为意思而不构成意思表示。
2、表示意识,即表意人意识到其表示行为存在某种法律行为上的意思。假如行为人不晓得自己的外部行为具备某种法律意义、当然也并不预期其会引起法律后果而实施该行为时即欠缺表示意识,而不构成意思表示。例如不知道某地正在进行拍卖运动,而向熟人举手打召唤之举手不能被作为竞买的意思表示。
3、效果意思,即表意人有想要以其表示引起某种法律后果的意思。
四、意思表示瑕疵
(一)意思表示瑕疵的类型
(二)欺诈
所谓欺诈,是故意把不实在的事实当作真实的事实来进行称述从而使对方陷于认识上错误并基于该错误认识作出迎合其意思的意思表示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在欺诈人方面
(1)须有不实陈说等欺诈行为。
(2)须有欺诈故意。
2、在被欺诈人方面:
(1)须被欺诈人因受讹诈而陷于过错。
(2)须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
(3)须该意思表示迎合了欺诈人的意思。
(三)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故意不合法地对表意人预报迫害从而使其陷于恐怖而作出迎合其意思的意思表示,审计师考试之浅谈对审计复核的概述。其形成要件为:
1、在胁迫人方面:
(1)须有胁迫行为存在。
(2)须有胁迫的故意。第一,须有胁迫相对人使之发生胆怯的故意;第二,须有使绝对人因害怕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成心,即胁迫的目标在于使相对人作出迎合性意思表示。
(3)须预报伤害属于不正当,学位英语考试完形填空快速解题技巧。
2、在被胁迫人方面:
(1)须因受到胁迫而产生恐惧。
(2)须因恐惧作出意思表示,北京二外MBA报考条件。
(3)须作为逢迎胁迫人之意思的表现。
(四)乘人之危
因危难处境被别人不正当应用,不得已而作出对自己严峻不利的意思表示,是落井下石而实行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为:
1、在乘危人方面
(1)须乘人之危。
(2)须有乘人之危的故意。
2、在危难人方面:
(1)须危难人被迫进行意思表示。
(2)须危难人迎合乘危人的意思进行意思表示。
(3)须成果对危难人重大不利,违背了公司准则。
(五)错误
所谓错误是指表意人主观认识和客观表示不相一致的情况。
我国法律不规定错误,但却划定了重大曲解。所谓重大误解,最高国民法院《民通看法》第71条的说明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品质、规格和数目等错误认识,命名行动的效果与本人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丧失的,能够认定为重大误解。据此重大误会的要件为:
1、须有错误认识。
2、须当事人对错误认识不知。
3、须基于毛病意识作出意思表示。
4、须错误在性质上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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